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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引发聚众斗殴 七男子涉案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3-18 14:51:28


    本网讯(李春光 姚成福)  原本是一场普通的债务纠纷,却因法律意识淡薄的当事人“任性”处置,最终变成一场聚众斗殴。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平、牟文砚、金万胜、杜洪舟、唐川、蒲志红、周华阳有期徒刑两年半到三年半不等。

    2014年7月中旬,王平因雷某某(另案处理)与赵女士有债务纠纷,遂同雷某某将赵女士正在使用的一辆别克君威轿车强行扣押。牟文砚从赵女士处得知轿车被扣押后,与王平进行电话交涉未果,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并约定当天在一陵园附近打架解决问题。

    随后,牟文砚邀约金万胜、杜洪舟、唐川、蒲志红、周华阳、邱某(另案处理)等人持木棒至约定点。傍晚,王平准备了砍刀,驾驶扣押的别克君威轿车也来到约定地点。双方相遇后,王平手持砍刀与牟文砚、金万胜、杜洪舟、唐川、蒲志红、周华阳、邱某等人发生械斗,牟文砚等人将王平追倒在地进行围殴,并致其受伤。经重庆市公安局巴南区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平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平、牟文砚、金万胜、杜洪舟、唐川、蒲志红、周华阳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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