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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代办信用卡诈骗他人押金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5-05-18 15:19:51


    本网讯(郑小娇 胡月琴)  近日,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以代办高额信用卡为由,骗取押金的诈骗案,被告人吴良丁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3年1月,被告人吴良丁找到卢某等人,谎称自己办公司,与多家银行有合作关系,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即可代办高额度信用卡,每张卡需收取押金人民币1000元,信用卡办好后押金可退还,仅收取百分之六的手续费。卢某等人信以为真,就让被告人吴良丁代办信用卡并支付了定金。被告人吴良丁从卢某及卢某介绍的朋友处骗得3.8万元的定金后,便更换联系方式逃至莆田市。2013年10月10日被告人吴良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良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3.8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吴良丁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将所骗赃款返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勿受代办高额信用卡诱惑而轻信他人,如需办理信用卡应经正规渠道申请,切勿将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等信息随意告知或泄露给他人,防止受骗上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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