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吉安中院当庭宣判一涉毒案 2人被判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5-07-03 14:50:13


    本网讯(刘凯升)  2015年7月2日上午,江西吉安中院刑一庭在该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谢冬芽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熊海林、刘婷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10日左右,被告人熊海林先后向万兰英(另案处理)等多人借钱准备购买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同年9月21日,熊海林携带筹集到的39.8万元到新干县,欲向李双(另案处理)购买甲基苯丙胺片剂,因未联系上,交易未果。熊海林便与被告人谢冬芽电话联系,商定熊海林以23.5元/粒的单价向谢冬芽购买三板180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谢冬芽随即与朱金华(另案处理)联系购买毒品,双方谈好以23元/粒价格成交,谢从中赚取0.5元/粒差价。9月22日中午,谢冬芽与熊海林约好在新干县金瑞宾馆门口见面。在等待朱金华货源期间,熊海林随谢冬芽来到其借住刘香莲的华晨鑫园小区3栋2单元402室吸食甲基苯丙胺片剂。熊海林将39.7万元交给谢冬芽,并承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余款2.6万元汇至其账户。因谢冬芽误以23元/粒单价计算,熊海林遂要其用多出的钱再购买4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吸食完毒品后,谢冬芽接到朱金华电话,便骑刘香莲电动车搭载熊海林到新干箱包城门口并让熊在此等候。谢冬芽带着熊给的钱及背包进入箱包城小区内,在朱金华驾驶的轿车内买完186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后,意识到之前算错价格,便将三板甲基苯丙胺片剂装入熊的背包内,另6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放在自己身上。随后,谢冬芽骑电动车返回箱包城门口,将装有甲基苯丙胺片剂的背包给还熊海林,并告知因计算有误未将4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放在背包内。交易结束后,熊海林准备离开新干时被抓获,谢冬芽在华城国际大酒店边的农行自助取款机查看熊的汇款时被抓获。

    经鉴定,熊海林背包内的三板毒品净重分别为558.39克、560.94克、554.96克,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各为14.04%、14.14%、14.02%。谢冬芽被抓获后,随身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600粒。侦查机关在搜查谢冬芽居住的华晨鑫园小区3栋2单元402室后,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疑似物1瓶及甲基苯丙胺片剂11袋。经鉴定,谢冬芽随身查获毒品净重56.501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为14.07%;谢冬芽居住房屋内查获毒品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总净重21.7057克。此外,被告人熊海林与被告人刘婷系同居关系。2014年7月22日,由熊海林出资,以刘婷的名义,二人租住在南昌市西湖区莱茵半岛小区40栋1530房,熊海林陆续将甲基苯丙胺及片剂放于屋内供二人吸食。同年9月22日晚,侦查机关在该屋内查获甲基苯丙胺疑似物5袋及甲基苯丙胺片剂疑似物3袋,经鉴定,总净重238.497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别为63.83%、10.28%。

    合议庭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综合量刑。经合议庭休庭评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谢冬芽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五万元。被告人熊海林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刘婷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三被告人听到判决后,均以量刑过重为由口头提出了上诉。

    据悉,这是吉安中院近5年来首例当庭宣判的毒品犯罪一审刑事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律师参与了今天的庭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詹兆园同志带队观摩了今天的庭审。吉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委员全程旁听了今天的庭审。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