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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网友以谈婚之名诈骗2人钱财被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5-07-15 10:41:23


    本网讯(温颖)  网络在给人们扩展交友圈的同时,也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设下网恋陷阱。7月8日,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就公开宣判了一起以网恋谈婚为名的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兆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1台。

    2014年11月至12月份,被告人李兆凤在广东省中山市通过电话及QQ聊天在网上认识唐某,以与唐某谈婚为由,骗取了唐某的信任,再以自己身体不舒服及其母亲患癌症急需钱治疗为由,骗取唐某的人民币共71 200元。

    2014年12月至今年1月,李兆凤在广东省深圳市通过QQ聊天在网上认识胡某锋,并索要了其父亲胡某华的手机号码,后李兆凤以是胡某锋的女朋友的身份打电话给胡某华,以自己身体不舒服及其母亲患鼻咽癌急需钱治疗为由,骗取胡某华的人民币25 500元。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兆凤通过其亲属退出赃款人民币25 500元给被害人胡某华,通过其亲属与被害人唐某就退赃款的问题达成和解协议,二被害人均对李兆凤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均请求对李兆凤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兆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与他人谈婚为名,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兆凤犯诈骗罪罪名成立,依法应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幅度内量刑。被告人李兆凤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兆凤多次诈骗,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兆凤退赔了被害人胡某华的经济损失,并就退赃款问题与被害人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取得了二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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