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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动工作为由诈骗 男子获刑一年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5-08-21 15:50:26


    本网讯(甘业霞)  宿县一小学老师达吾提在阿克苏市偶遇旧同事吴胜科,请求其帮忙调动工作,没想到却被骗走了三万余元。近日,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罪,判处吴胜科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2年,吴胜科在温宿县恰克拉克乡工作期间认识了达吾提,后吴胜科被调至阿克苏市红桥街道办事处工作。2013年,吴胜科在阿克苏市与达吾提相遇并聊到调动工作事宜,达吾提称自己和老婆分居两地,因为这个原因,老婆现在总是和他闹离婚。吴胜科便谎称自己有能力为达吾提调动工作并承诺一年内将达吾提从乡下调至温宿县县城。因正好信用卡欠款到期需要偿还,吴胜科便称需要活动经费,于是达吾提便向吴胜科支付了一万余元。后吴胜科以走关系为由,共分三次收取了达吾提现金共计三万四千元。然而,吴胜科并没有能力帮助达吾提调动关系,且因为觉得工资低,吴胜科已经从红桥街道办事处辞职。吴胜科在收取达吾提三万四千元后,将该款全部用于个人开支,并在此后一年并未为达吾提办理调动工作事宜。

    温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胜科虚构事实,以帮忙调动工作为由收取达吾提三万四千元,随后将该款全部挥霍,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务的故意,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考虑到吴胜科系初犯、偶犯,且其妻子主动退赔了达吾提全部损失,因此判决吴胜科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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