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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法院建立庭长联系乡镇制度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5-08-26 14:25:42


    本网讯(刘慧丽 于虎全)  为庆祝抗战胜利70周年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新疆吉木乃县人民法院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建立庭长联系乡镇工作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和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主动参与乡镇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针对各乡镇中涉及民生、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出现的问题,提出由业务庭室领导带领一名法官联系乡镇的工作方式。由院党组书记王海宝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按照辖区内的四乡三镇具体划分负责庭长及联络法官。将矛盾化解及时化解在基层,切实为农牧民群众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各庭长及联系法官要及时化解各乡镇的突出民生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制宣传,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二、各联系法官必须每周到联系点(乡镇)不少于两次。正确引导当事人选择处理矛盾纠纷的渠道,尽最大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三、及时将县委重大安排部署、会议精神传达到村入户,为乡镇开展民族团结、平安建设工作出现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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