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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贼偷车后销赃被民警抓获领刑一年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5-09-08 09:16:44
本网讯(夏小洁)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孙云晋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5年4月14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孙云晋携带螺丝刀等作案工具来到丰城市剑光街道沙湖公园旁老卫生防役站院内行窃。被告人孙云晋见一辆黑色三雅摩托车停放在该处,即用力扳烂龙头锁后将该车推走。被告人孙云晋在路上遇见朋友李某,两人便商量将该车卖到孙渡某村去。在该村,被告人孙云晋被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3120元。 2015年4月初的一天凌晨4时许,被告人孙云晋携带螺丝刀等作案工具来到丰城二中旁的农行宿舍行窃,见车棚内一辆紫色新世纪牌女式助力车停放在该处,即用石头砸烂助力车锁,后自己搭线将车子发动骑走。该车被被告人孙云晋以人民币500元的价格卖掉。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176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孙云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二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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