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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造成务工损失 法官维权老人获赔
发布时间:2015-10-08 16:06:40
图为法官在村口向前来购买爆米花的村民了解情况。 本网讯(赵子诣 单良超) 日前,经过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两位因车祸受伤的老人顺利地拿到了包含误工费在内的51000元赔偿金。 孔某某和王某某是家住山东省泗水县泗张镇年逾六旬的一对老夫妇,由于儿子跟儿媳常年在外打工,老两口在照看孙子孙女之余,走村串户卖爆米花赚钱谋生。2015年年初的一天,两位老人在卖完爆米花骑电动三轮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轿车追尾,双双受伤住院。出院后,两位老人与肇事司机一起去保险公司理赔时被告知,因其超过60岁法定年龄,保险公司只能支付其除误工费之外的其他赔偿。双方争执不下,未能达成赔偿协议,老人一气之下诉至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 为查清案件事实,早日为老人争取到应得的赔偿,泗水法院法官冒雨前往老人所居住村庄进行调查,走访询问了村委负责人、村民以及邻村经常来买爆米花的村民。最终,法官查明两位老人在务农之余一直以卖爆米花为生,确实因车祸而造成正常稳定收入丧失的事实,依法应获赔误工费。经过办案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保险公司最终同意赔偿,两位老人顺利地拿到了包含误工费在内的51000元赔偿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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