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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因占地起争执 男子摔倒邻居致轻伤领刑
发布时间:2015-10-14 14:40:18


    本网讯(廖长春)  领里间本应和睦相处,但本案被告人因盖新房占地问题引发纠纷伤人。10月13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以被告人伍诚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2015年3月27日傍晚,被告人及其家人因盖新房占地问题与邻居一家发生争执。期间,被告人与其舅舅同邻居多次扭打在一起,后在被告人邻居家门前空地,被告人抓住邻居肩部将其摔倒,致邻居左侧髌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2015年4月14日11时许,被告人在家中被泰宁县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与邻居达成赔偿协议,并已赔偿邻居全部损失。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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