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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生意遭抢 男子持砖砸伤对方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10-20 09:07:33


    本网讯(袁银保)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黄丰奇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黄丰奇与被害人王某之前在一起做混泥土生意,后王某买了搅拌机自己接活干。2014年11月22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黄丰奇因王某抢了自己的生意,在一酒店门口用砖头将王某砸伤,后被旁人劝阻离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王某左侧跟骨骨折,其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2015年3月19日,经公安局主持调解,被告人黄丰奇家属与被害人王某经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人黄丰奇一次性赔偿被害人王某医疗费20000元。被害人王某对被告人黄丰奇的行为表示谅解,建议对被告人黄丰奇从宽处罚。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黄丰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丰奇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系初犯,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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