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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育丈夫让妻两次“借种” 离婚索还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5-10-21 09:51:56


    本网讯(何永明)  丈夫无生育能力,与妻子商量如何传宗接代,最后决定向他人“借种”,先后生育一女一男。然而丈夫对此事耿耿于怀,妻子不堪侮辱起诉离婚,男方索要152个月的抚养费。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妻子与他人生育,得到丈夫首肯,两个小孩的抚养均出于丈夫自愿,其要求妻子支付152个月抚养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周某与吴某系夫妻,双方于1997年登记结婚。因男方无生育能力,结婚多年仍膝下无子,夫妻商量由妻子向他人“借种”。2006年周某生育一女,2011年生育一子。虽说传宗接代的目的已达到,但丈夫对此事始终耿耿于怀,对妻子总是冷嘲热讽,夫妻感情越来越淡,加之公婆也常用语奚落、讥讽,妻子不堪男方一家人侮辱,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吴某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也同意离婚,但认为已为他人抚养子女共152个月,按照当前生活标准,每月支出629元,共计95680元,女方应向其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妻子与他人生育,夫妻双方均同意,孩子出生后必然意味着共同抚养,对此丈夫也完全出于自愿,且在婚姻存续期间从未提出异议,故丈夫要求返还抚养费的请求不成立,依法应予驳回,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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