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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夸海口称可安排他人当市委书记骗财领刑
发布时间:2015-10-26 15:20:26


    本网讯(汪次安 陈艳)  广东省南雄市“90后”男子曾秋华夸海口称可以安排人当市委书记,骗得他人钱财21万余元。日前,南雄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据南雄市法院介绍,受害人卢某与被告人曾秋华是邻居。2013年7月开始,曾秋华经常身穿警服,携带警棍、手铐、假枪以及警察证件等工具到卢某家炫耀,对外谎称其是广东省公安厅办证大厅的领导,这让卢某对曾秋华的身份深信不疑。闲聊之余,曾秋华称可以利用其职位之便为他人安排好工作,于是卢某便请求曾秋华为其谋份好差事,同时也把曾秋华介绍给其的亲朋好友们。

    之后,曾秋华承诺为卢某和其亲朋好友安排各种好工作,包括广州铁路民警、检察院和司法厅工作人员、售票员、保安、安检、秘书等职位,更是夸下海口,能让他们当广州市委书记。

    曾秋华在逐步取得卢某及其亲朋好友的信任后,以介绍费、服装费、装备费、办证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先后骗取了卢某及其亲朋好友等18人的钱财共计213100元。

    2014年9月5日,曾秋华通知卢某到广州开会,卢某多次要求看工作证,但都被曾秋华以各种理由推脱,卢某怀疑被骗了,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同月27日,曾秋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5年6月19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秋华犯诈骗罪,向南雄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雄市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日前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人曾秋华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表示认罪。

    南雄市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曾秋华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用虚构的事实,以介绍、安排工作为名,骗取他人财物,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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