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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趁深夜盗牛35头被判刑5年6个月
发布时间:2015-10-28 09:52:22


    本网讯(吴文欣)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周志君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期间,被告人周志君先后18次步行窜至丰城市梅林镇、尚庄镇等地,趁夜深人静之机,采取到他人牛栏处将牛牵走的方法,窃得金某、涂某、鄢某等人怀孕母牛、母牛、小牛、牛崽等共计35头。窃后,被告人周志君将上述牛均存放于自己牛场处饲养。经鉴定,被盗牛价值共计人民币167500元。案发后,上述被盗牛均被扣押并发还给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志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周志君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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