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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相约“开房” 男子见面后趁机盗窃领刑
发布时间:2015-10-28 11:34:52


    本网讯(杨丽娟 刘国华)  男子与他人通过社交软件相约开房,趁对方不备趁机盗走钱财。2015年10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韩磊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5年3月29日19时许,被告人韩磊通过社交软件联系被害人李某,双方见面后一起来到一宾馆登记入住。后韩磊发现被害人换下的裤子口袋里有现金人民币800元,遂趁被害人不注意将现金盗走,并离开宾馆。

    2015年3月30日,被告人韩磊通过社交软件联系被害人陈某,双方约至被害人陈某的住所内见面。后韩磊趁被害人陈某睡觉之机,将被害人放在客厅沙发扶手上的一部笔记本电脑盗走,以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变卖。经依法鉴定,涉案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1810元。

    2015年6月23日,被告人韩磊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韩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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