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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一男子借20万无力偿还杀害债主一家四口
发布时间:2015-11-30 16:57:03


宣判现场。

    本网讯  11月26日,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下二公村6·2特大杀人案”被告人张友强故意杀人案进展情况。

  2015年6月2日,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下二公村发生一起杀人案件,被害人李梦华及其妻子、儿子、母亲一家四人被害。黑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仅用26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张友强抓获。11月2日,检察机关将案件移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案作为黑河市重大刑事案件,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从严的审判原则,仅用22天就审结此案,充分达到了震慑犯罪、打击犯罪的良好社会效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友强因参与网络赌博,向被害人李梦华借款20万元,无力偿还后,便产生杀人之念,持械非法剥夺李梦华等四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照法律规定,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友强犯故意杀人罪、犯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张友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云来合理经济损失693234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春、孙永华合理经济损失231078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给付。法院于11月24日对被告人进行宣判,其表示不上诉,根据法律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上诉期满后十日内将此案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深化刑事司法改革,不断强化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动态,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突出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做好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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