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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女老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9410万受审
发布时间:2015-12-08 11:10:26


    法律资讯网讯(莫秀云 梁法贵)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一养猪场女老板通过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33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9410万余元。12月1日,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倪爱凤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倪爱凤以经营养猪场、养牛场需要资金为借口,以月息3至5分的高息为诱饵,向李某、麦某等33人吸收本金共计人民币9410.325万元。至案发,被告人倪爱凤已归还利息或本金共6135.13549万元,剩余本息无法归还。其中被告人倪爱凤明知李某、麦某向其提供的部分资金是以低息吸收他人又高息提供给其的,也照样吸收,这部分资金共有978万元。

  案发后, 被告人倪爱凤于2014年10月30日到广西贵港市公安局港南分局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倪爱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法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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