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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6人死亡 腾冲特大杀人案罪犯邵宗其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5-12-24 16:40:33


    法律资讯网讯(段耀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5年12月24日上午,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腾冲市“2014.1.30”特大杀人案凶手邵宗其执行死刑。

  2012年9月,被告人邵宗其得知妻子刘某某与同村村民邵某甲、邵某乙发生过不正当关系,在与对方协商未果后,产生报复念头。2013年年中,邵宗其购得一支7.62毫米自动步枪和70发左右的子弹运回家中藏匿。2014年1月30日(农历大年三十)17时许,邵宗其驾驶吉普车携带装好子弹的枪支,先后到邵某甲、邵某乙家中持枪扫射,致6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

  2014年8月11日,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邵宗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邵宗其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后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邵宗其购买枪支弹药运回家中藏匿,后持枪杀死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和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邵宗其因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而购买、运输枪支、弹药蓄意报复,后持枪先后进入二被害人家中肆意扫射,致6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其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故意杀人罪的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被告人邵宗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执行前,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邵宗其亲属与其进行了会见。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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