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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穿法袍的“法官”
——苍梧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侧记
作者:柳思 肖善创   发布时间:2015-12-25 09:32:23


    过去,提起人民陪审员,人们的印象总是“陪”字当先。如今,随着陪审员制度的逐步规范,人民陪审员不仅全程参与案件庭审,还要参与合议和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履行着越来越多的职责。这些人民陪审员,被百姓亲切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刘桂明是广西苍梧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老陪审员,在这个岗位上已经连任2届,工作了5年。近日,他正参与一起民事案件的审理。

    案件是一起继承纠纷案,原告是叔叔,被告是侄子。30年前,有一对老夫妇建造了两间房屋,后来老夫妇去世后,其子女并没有对老人的遗产进行分割。2009年前后,侄子拆除了左边的一间房屋,建起了新房。2012年,叔叔与侄子的父亲协议对右边的一间房屋拆旧建新,但在准备施工时,遭到侄子的阻止,由此引发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叔叔只好将侄子告上法庭。

    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由于无法确定现在房屋实际建造者是谁,合议庭决定休庭,待弄清楚房屋所有者后再重新开庭。

    休庭后,案件的主审法官让人民陪审员刘桂明谈谈庭审意见。“这个案件双方都是亲戚,关系比较复杂,建房的经历也很曲折。”刘桂明说着,翻开老旧的笔记本,边看边思索道:“我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争议的财产到底是是否属于原告父母的财产。我建议法官要首先调查清楚这个关键问题……”主审法官在旁认真地听取了刘桂明的建议。

    刘桂明所参审的案件是苍梧法院众多陪审员履行陪审责任中的一起,近两年苍梧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逐年提升。

   为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确保陪审员有效履职,苍梧法院在对陪审员做好法律指导的同时,让陪审员充分认识到自己不是法官的陪衬,不是可有可无,纠正以往陪审员坐在审判台上“只陪不审”的现象,让陪审的功能真正得以发挥。凡有陪审员陪审的案件,承办法官一般在开庭前几天电话通知陪审员到法院,安排其查看案卷,了解案情;庭审中,与陪审员归纳争议焦点;在案件评议阶段,法官也会认真听取陪审员意见和建议。

    苍梧法院民一庭庭长梁勇说:“法官讲法律,陪审员讲情理,这样配合着,常常会使一些矛盾纠纷很快就能得到化解。我们应该与人民陪审员携手,加强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力地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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