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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吉首市法院诉前调解点个赞
作者:赵杨   发布时间:2016-11-02 15:53:50


    “我们确有纠纷,谁也不服谁,就是想来趟法院,让法官判个是非,物业费这个时间段该不该交?如要该交,交给谁?交多少算合理?”

  “这些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可以进行诉前调解,因为这个程序不用应诉答辩和开庭,不会耽误大家宝贵时间,解决纠纷的效果和开庭审理结果是一样的,建议先选择这个程序,如果纠纷解决不了,你们还能选择走诉讼程序。”

  “好,那就试试诉前调解。”

  在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过立案法官行使了释明权,原告对起诉30名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接受了诉前调解。

  2008年12月11日,湘西州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起诉人吉首市诚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诚达中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被起诉人系32名中港花园小区的业主,2015年11月20日,起诉人与吉首市忠诚物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交接协议,起诉人对业主的前期物业服务权利及义务终止。起诉人为了收取前期物业管理费,采取了上门、电话联系,书面通告等措施来收取均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喂,你好,我是吉首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吉首市诚达物业公司就你方所拖欠的物业费纠纷已向本院提起诉讼,为方便你们,我院征得起诉人同意,希望与你方进行诉前调解,你看是否接受?是否有异议?”调解法官杨保明释名身份,在电话中与业主进行积极沟通。

  “事情清楚,没异议,我接受。”业主回答。

  “物业合同我看了下,此费用缴纳合理合法,一来诚达物业公司给大家前期提供了物业服务,二来前期诚达物业与忠诚物业签订交接协议并没有把前期收取物业费进行转让,三来大家所缴纳的物业费并不多,几百几千都有。过日子嘛,既是板上钉钉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今天一起商量着了结了如何?”调解法官杨保明的说道。

  “听法官说明情况倒没错,物业费是要交,但我们就担心以后物业管理公司还会来收钱。”业主发出不少疑虑声。

  “大家的顾虑我清楚,这里有个方案,让忠诚物业委派工作人员来作第三方证明,你们业主交钱,起诉人诚达物业打收条,我们法院出调解协议。”调解法官杨保明耐心的解释道。

  “好,好,好,这样最好,由法院做主进行协调,我放心。”不少业主一口答应。

  ……

  经过法官杨保明几天的努力调解,32名业主主动缴纳所欠物业费,起诉人诚达物业公司也撤回了相关起诉。

  事后,物业公司与业主们不谋而合的称赞,“诉前调解程序方便为民,我们要为吉首市法院点个赞。”

  吉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龚香介绍诉前调解经验,“诉前调解就是要把当事人思想包袱尽早卸下来,如果法院能提前介入诉前程序,认真负责的进行调解,简单矛盾快速化解,既能方便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减少、降低诉讼成本,又能节省司法资源,避免矛盾激化,达到各方利益最大化。”

  吉首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不断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对快捷、不伤和气“心中有数”的诉前调解程序,不断创新调解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 法律资讯网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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