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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一中学会计贪污公款1500余万元出庭受审
作者:吴敏   发布时间:2019-06-06 11:04:12


  6月3日上午,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在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平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原邱家初级中学会计郑华犯贪污罪一案。平昌县纪委监委组织辖区中小学学校校长及财务人员共一百多人旁听了该案庭审全过程。

  平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华在担任学校出纳、会计期间,以学校工程建设需要资金的名义向李某某、王某某等79名被害人借款,后采取不计入学校收入账的方式非法占有公款共计人民币1518.92万元,用于归还其在民间借款的本金、利息及日常挥霍。平昌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郑华身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是辖区内影响重大的一起贪污案件,县纪监委、法院、县教科体局高度重视本次案件的审理,专门安排联系部分干部职工参加旁听,通过公开审理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参加旁听的干部职工一致认为,旁听案件庭审使他们受益匪浅,零距离听取了一堂鲜活的法治课,纷纷表示今后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思想上警醒、行动上自觉,审慎用权,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不触碰法律的红线。

  目前,该案庭审已经结束,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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