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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代酒起祸端 镇原男子抡凳子怒砸酒友获刑又赔钱
作者:黄建国 发布时间:2019-11-05 14:16:18
张某龙与段某淇系同学关系,双方于聚会中因代喝酒发生不快张某龙怒而砸伤对方。日前,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龙因寻衅滋事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经法院查明,2019年3月,张某龙与同学段某淇、张某君等人在一烤吧内喝酒娱乐。晚23时许,张某龙向张某君敬酒,段某淇提出替张某君代喝,在推辞过程中张某龙与段某淇发生口角,张某龙用包厢内方墩砸中段某淇头部致其受伤。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段某淇所受损伤属轻伤一级。段某淇出院后,张某龙与其达成民事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2万元,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龙酒后无故在公共场所滋事,致人轻伤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因其认罪悔罪,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足额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减轻了危害后果,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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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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