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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上诉案
作者:王晶晶 梁成文   发布时间:2020-05-15 10:54:13


庭审现场。

  2020年5月13日上午,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湖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某公司)与上诉人湖南某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所涉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系娄底市重点民生工程。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肖有胜,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增光等6名人大代表,化工公司部分职工及与百某公司存在关联的部分群众等4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2013年1月31日,百某公司与化工公司签订《开发建设合同书》,对位于娄底市万宝新区的“某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联合建设。2016年6月起,该项目陷入全面停工状态。为了顺利推进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化工公司的申请,裁定百某公司退出棚改项目的管理,由化工公司全面接管棚改项目工程的建设。至2019年11月底,该项目工程已基本完成施工。双方就解除前述《开发建设合同书》《补充协议》,及返还相关费用、利息损失等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双方对于化工公司应支付百某公司的相关财产价值及百某公司的损失认定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辩论。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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