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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
作者:黄优   发布时间:2021-07-07 14:42:43


庭审现场。
  7月6日上午,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被告人亲属及部分学生代表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汪某超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多次从上家购买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销售给他人吸食。被告人王某、汪某超非法销售“笑气”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6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汪某超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法庭利用远程提审系统,与看守所隔空连线网络开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汪某超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根据案件情况,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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