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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团伙跨省流窜扒窃被判刑
作者:陈珊珊   发布时间:2023-11-14 15:39:06


  近日,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跨省流窜扒窃手机案,对被告人黄某、谭某、覃某、谢某判处两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2月,被告人黄某、谭某、覃某结伙租用被告人谢某的小车从广西到湖南扒窃手机。三人商议各自寻找作案目标,其他人视情况予以掩护,并平摊途中开支。12月13日至17日,黄某、谭某、覃某先后在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衡阳市祁东县、长沙市开福区、邵阳市邵东市及隆回县等地作案6次,扒窃手机6台,谢某获利2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谭某、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流窜作案,先后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谢某明知黄某等三人流窜作案扒窃他人手机,仍出租自己的车辆并提供接送帮助,四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根据四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财富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去获取,要牢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不取不义之财。同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节假日以及人流量大的地方一定要保管好手机等随身物品,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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