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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患肺癌起贪念 受贿109万被判13年
——抚顺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李洪秀受贿始末 作者:李凭 发布时间:2003-07-24 14:59:24
抚顺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兼基建办主任李洪秀,在其任职2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高达109万元。这是抚顺市近年来查处的最大一宗领导干部的受贿案件。日前,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洪秀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非法所得109万元上缴国库。一个在仕途上正春风得意的正局级领导干部,就这样成为了阶下囚。
身患肺癌起了贪念 今年49岁的李洪秀,1969年参加工作,1972年入党,38岁被提拔为局级干部。在1998年底,从抚顺市人大常委会调任抚顺市交通局任副局长兼基建办主任,掌握着交通系统基建的大权。 今年2月,刚刚在国外考察归来的李洪秀就被抚顺市纪检委“双规”,3月13日李洪秀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13天后经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被执行逮捕。 李洪秀被“双规”后,主动向办案人员坦白自己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他是怎样走向犯罪的呢? 1998年李洪秀患病住进了医院,医院初步诊断李洪秀患了肺癌,李洪秀觉得自己的日子不多了,该想想自己的事情了。 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李洪秀总觉得自己拿点没什么,便一步步走向犯罪。刚开始李洪秀也想悬崖勒马,可是每次总存有侥幸心理,贪心由此越来越大。 收受贿赂以后,李洪秀整日诚惶诚恐,深怕自己的罪行暴露,李洪秀觉得没有什么快乐可言,反倒多了烦愁,特别是在媒体报道出现某某地方有贪官被挖出,李洪秀就更是胆战心惊,生怕自己有一天也要有这样的结局。 李洪秀受贿行为案发后,检察机关在李洪秀的受贿赃款中追缴人民币总计102.5万元、美元0.3万元。 两箱水果夹带百万 李洪秀在主管抚顺南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建设工程期间,为了使抚顺市中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擅自将参与投标并已封存的投标预算书提供给了该公司副总经理梁某,供其修改后使其单位顺利中标。 事后的2000年4月的一天,梁为了对李洪秀人为操纵的感谢,亲自送给李洪秀人民币1万元。 也是在这个工程中,李洪秀同意并决定全部使用抚顺市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的混凝土。为此,该公司经理尹某于2000年4至7月间,先后2次送给李洪秀人民币6万元。2000年7月,抚顺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第十工程处也得到李洪秀的关照,工程处处长穆某也给了李洪秀3万元“感谢费”。 2002年,李洪秀在主管本局办公大楼建设工程期间,多次给该项目的代建单位抚顺市地产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私企)董事长齐某以业务上的许多特殊“关照”。齐某为表示感谢和工程完成后结款顺利,表示对李洪秀要“意思”一下。于2002年11月至12月间,齐某先后2次以给李洪秀送水果的名义,让司机在水果箱内夹带人民币各50万元,开车送至李洪秀的家里,两次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抚顺市东方建设集团建筑工程公司第十二工程处承揽了交通局办公大楼的部分装修工程,也为了日后结款顺利,2002年10月间,该工程处处长赵某向李洪秀行贿人民币5万元。 庭内自白后悔莫及 今年6月26日,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洪秀受贿案。由于李洪秀受贿数额巨大且作案时间较为集中,又是年轻的正局级领导干部,颇具典型性。抚顺市纪委和专门组织全市各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和县区党政班主要领导300多人旁听了现场庭审,这在抚顺市尚属首次。 上午8是30分,当法院法警将身穿看守服的李洪秀押到被告席上时,法庭里一片寂静,人们的目光一下聚集在了李洪秀的身上。看着3个月前还呼风唤雨、威严气派的李副局长,人们都摇头惊叹。 法庭上,公诉人在庭审中指控了李洪秀的件件受贿的事实,当庭出示了证人证言,整个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 法庭在对李洪秀宣判之前,李洪秀用了10多分钟进行了申诉,讲述了自己锐变的过程。 李洪秀说,他现在的心情非常难受,看到参加庭审的人很多是自己过去的上下级、同事和朋友,千万不要向他那样,向他学。今天走到这一步,法律是无情的完全是咎由自取,正如公诉人所说自己收受贿赂是有思想基础的。因此,感到忏悔和内疚。 中午时分,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李洪秀身为国家干部,自2000年至2002年两年间,利用主管基建工作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115万元,实际占有109万余元。鉴于李洪秀主动认罪,态度极好并全部退赃,遂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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