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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长酒后竟玷污女副乡长被判徒刑三年
作者:黄凤珍 李 乔   发布时间:2003-07-28 16:24:06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某乡的乡长邹某酒后管不住自己,强奸了年轻貌美的女副乡长。日前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2年12月1日,邹某与副乡长卢某等几人一道下村检查工作。因为经不住村干部的热情款待,办完事后喝酒一直喝到下午。本来酒量非常大的邹某有点昏乎了,作为副乡长的卢某不时帮乡长代酒而醉得不省人事。6时许,一行人回到了乡府,邹乡长与卢副乡长的表姐黄某等人将她扶进房间。当他人都陆续走后,邹乡长却还留在卢副乡长闺房。当房门被风关上后,邹乡长趁着卢副乡长酒醉,强奸了她。事后卢副乡长通过自己的男朋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来源: 桂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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