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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殡仪馆两馆长狂贪两百万分被判刑
作者:黄殿晶 林沛瑜   发布时间:2003-08-05 13:29:35


    近日,广东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山市殡仪馆原副馆长麦仕池、馆长高桂轩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麦仕池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判处被告人高桂轩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至2001年间,麦仕池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公款划入多家银行及投资公司,以存入定期存折高息存款或购买债券的形式贪污存款利息、利差和本金126万多元。1999年至2001年8月间,麦仕池贪污棺木、骨灰盒管理费和销售费用共计37.2万元。

  1999年11月至2000年8月间,麦仕池先后将赃款60万元和6万元,分别存入以高桂轩和高桂轩女儿黄某某的名义开设的活期存折中,后把存折交给高桂轩。高桂轩把50万元占为己有,后将16万元交还给被告人麦仕池,麦仕池将该款占为己有。

  其间,麦仕池共贪污作案18宗,贪污数额共计213万余元,扣减分给高桂轩的50万元,麦仕池实际占有163万余元。被告人高桂轩贪污作案1宗,贪污数额共计人民币50万元。



来源: 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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