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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抢劫邻居被处7年徒刑
作者:刘永强 李巧玲 发布时间:2003-08-06 11:17:01
日前,蒙面入户抢劫邻居的抢劫犯张陈滨被漳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2003年2月9日22:30左右,被告人张陈滨用摩托车防寒用的帽子蒙面,持一把菜刀从围墙翻入邻居赖金基家,被告人张陈滨从一楼卫生间把一瓶液化汽瓶提到二楼赖金基卧室门口,想威胁并堵住赖金基的去路。随后用普通话喊两声“金基”,赖金基开门,被告人张陈滨跨入卧室一步,威胁赖金基把钱拿来,赖金基与被告人搏斗,夺下被告人的菜刀,并将其蒙面用的帽子摘掉,一看大吃一惊,这个蒙面劫匪竟是邻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陈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入户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张陈滨抢劫未遂及有立功表现,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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