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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学者贪污受贿包养三“二奶”
作者:戎明昌 季文 陈冰   发布时间:2003-08-13 18:54:53


    编者按 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或徇私枉法,或买官卖官,或沉溺赌场,或包养情妇,或欺凌百姓,无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不齿。干部腐败,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败坏党的形象。

  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会落马?原因不一而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说得很精辟——“有些干部年纪轻轻的就犯错误,很快就落马了,是被谁打倒的?其实是被他自己打倒的。”有些干部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前丧失气节,究其根本,无不因为理想动摇、信念滑坡所致。

  等到有朝一日被查处,一些干部才顿足追悔,然而为时已晚。从今天开始,我们特地推出这个栏目,刊载省纪委推荐的部分案例,目的是温故知新。

  希望前车之覆,能成为后车之鉴;希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活生生的人和事的教训,能让某些干部不再吃后悔药。

    2002年3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一审判处原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主任杨绍练有期徒刑18年。作为知名学者,杨绍练毫不例外地重复了因为拥有权力而滥用权力,因为滥用权力而导致腐败,因为腐败而受到惩罚的覆辙。

                  开始:事业一帆风顺

  杨绍练1938年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1961年中山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广东革命历史纪念馆工作,1980年3月调入广东省社科院历史所从事广东近现代史研究。1982年晋升为助理研究员,1987年晋升为副研究员。1992年晋升为研究员。1997年1月,杨任省社科院研究生进修学院常务副院长兼研究生部主任。

                 发展:权力成为投资对象

  1991年,省社科院决定在全省各地开办研究生分教点。随着研究生学历越来越吃香,研究生教学的利润也越来越大。拥有分教点设置权力的杨绍练,开始成为各地级市一些学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投资对象”。

  1995年至1999年,杨绍练利用职权,以教务费、活动费等名义分别非法收取了7个省内分教点和其他有关单位贿送的人民币共计160860元。

  1997年七八月间,杨绍练与会计、出纳3人将管理费人民币54万元平分,每人各分得18万元。1999年2月至5月又截留管理费120万元4人私分,其中杨绍练分得48万元,其他3人各得24万元。杨还于1999年8月底从会计、出纳等人手中收走所有账本及财务原始凭证,花了几个晚上的时间加班加点用碎纸机销毁,并删除电脑资料。

                腐化:包养3个“二奶”

  1997年,杨绍练出差梅州,在梅州认识了四川籍小姐江某,带回广州同住了几个月,每个月给予生活费3000元,还给其购买了一部手机。后来,江某趁杨出差,把室内电视机等物品全部搬走。

  1998年初,杨在广西梧州认识了卡拉OK小姐程某某。不久程到广州,杨租房将其包养了几个星期,并付给其2万元。

  同年7月,杨绍练到河源出差时认识了湖北籍小姐彭某某,当晚发生性关系。后彭某某被带回广州,住在杨办公室隔壁的卧室。1999年3月,杨与彭一起搬进杨在穗园小区购买的商品房,并每月给彭六七千元生活费。

               落幕:“二奶”举报东窗事发

  1999年六七月间,杨绍练想以20万元打发彭某某,但彭向杨索要50万元或其居住的房子,杨不同意,于9月3日叫派出所将彭扣押,以逼迫彭离开。

  彭某某事后举报,终使杨绍练东窗事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杨绍练贪污公款66万元,受贿160860元。

[评析]

  学者,在人们的印象中是学富五车、品格高尚的人。然而,身为学者的杨绍练却把学术研究、培养人才工作的权力,变作谋钱财、猎女色的资本。

  从学者到罪犯,这个巨大的反差,实在发人深省,耐人寻味。

  杨绍练是一名有着10多年党龄的党员,深知党的宗旨和纪律,本来应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但他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以权谋私,与会计、出纳分赃受贿且毁灭证据,并色胆包天包养3个“二奶”。这说明,缺乏制约的权力容易使人腐化堕落,其结果都是可悲的。这从反面告诉人们,建立和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制度,是多么必要。



来源: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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