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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数十万 贪财人被判12年
作者:浙江高院   发布时间:2003-08-27 14:00:12


    近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的田益民被杭州下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赃款、赃物依法没收。

      田益民原是杭州市园林文物局绿化处处长兼杭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在杭州市绿化项目确定参加招投标的施工单位及资质审查等事项中,他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0万元、美金5000元、购物卡计1.5万元及松下彩电、联想电脑、吸尘器各一台。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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