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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相亲女 犯罪判五年
作者:王国香 李亚伟   发布时间:2003-09-02 14:38:29


    8月22日,河南省鹿邑县法院对一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松民趁相亲之机,将到其家看家院的李英强奸,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现年37岁的王松民10年前与前妻离婚后,经常托人给他介绍对象。今年3月30日,与王松民同村的程秀春从安徽省亳州市领回来一个年龄在30岁左右的捡破烂的妇女李英(其丈夫已去世),准备将其介绍给王松民。在程秀春家中,王松民与李英见了面,李英要求到王松民家看看家院。

    因程秀春有事,王松民便领着李英一人来到家里。在李英看家院的过程中,求妻心切的王松民竟不顾李英的反抗,强行与李英发生了两性关系,严重损害了李英的身心健康。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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