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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小金库” 邮局员工受审判
发布时间:2003-09-03 09:07:54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公开审理了一起贪污案,4名被告因私分单位“小金库”资金86万余元而再度受审。

    这两男两女在被捕前均为昆明市邮政局报刊零售公司工作人员。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1993年至2000年期间,昆明市邮政局报刊零售公司经理赵凤坤、会计王建湘、出纳李梅英以及职工刘建云利用其职务便利,在办理业务收费中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先后多次将单位“小金库”公款86万多元进行私分。其中,赵凤坤、王建湘两人各分得近17万元,李梅英分得15万余元,刘建云分得8万余元。庭审中,赵凤坤等被告人辩称其行为不构成贪污罪,其辩护人均提出报刊批销门市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主体,各被告人所得均为合法收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此前,本案已经盘龙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赵凤坤等4人无罪。盘龙法院还查明,昆明市官渡区邮电局报刊批销门市系昆明市官渡区邮电局的下属机构。1993年5月30日,官渡区邮电局根据有关规定与赵凤坤签订了《经营承包责任制责任书》。盘龙法院认为,赵凤坤作为该门市的承包人,对于门市合法取得的利润享有自主分配的权利,赵凤坤等4被告人也享有取得合法劳动报酬的权利;赵凤坤等人设立“小金库”的行为违反了我国财经制度,但并不构成犯罪,于是判决赵凤坤等4人无罪。

    公诉机关盘龙区检察院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抗诉,认为被告人赵凤坤等4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截留公款直接进入“小金库”进行私分,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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