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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能源原总工程师认罪被判5年
作者:傅剑锋 王涛 郭卫群 吴艳 发布时间:2003-09-03 14:05:56
9月2日上午,一宗涉案70万港币的受贿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法庭上见不到类似案件那样的控辩双方激烈交锋。因为被告人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深能源”)原总工程师金根发自愿认罪,经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各方一致同意,深圳市中院审理该案时采取了普通程序的简化审方式。从开庭审理到当庭宣判,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据悉,这是深圳司法机关在审理职务犯罪案件中,首次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方式。 劳德容落马带出金根发 金根发(男,现年59岁,浙江省宁波人)涉嫌受贿案,是纪委和检察机关在查办劳德容(原深能源董事长)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挖出的系列案件之一。 据查,1994年9月,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西部电厂3、4号机组工程开始进行建设,四川省江电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该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标、设备采购等阶段的工程监理服务。时任江电工程承包公司总经理的金根发,担任了该项目的副总监理师。 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12月,工程中的循环水沟、管、井土建工程对外招标,个体承建商黄某某(另作处理)挂靠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公司深圳分公司参加投标。为顺利中标,黄某某找到金根发请求帮助,金答应帮忙。在被告人金根发的帮助下,黄某某最后中标,于1994年12月底正式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个体承建商两送好处费 为感谢金并争取更多工程,1995年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在深圳园岭黄某某的家中,黄某某送给金100万元港币现金,并让他将其中50万元港币转交给劳德容。金收下后按要求将50万元港币转交给了劳德容,将余下的50万元港币据为己有陆续交给其妻收存。 1995年2月至1996年8月,金根发借聘到深能源总公司工作并担任西部电力公司负责人。为让金在工程款结算和其他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1996年7、8月间的一天晚上,黄某某到金根发家中,送给金根发20万元港币现金,金根发全数收下后用于私人开支。 认罪退赃法院简化审理 金根发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后,检察机关了解到被告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任何异议,同时被告已退出了全部赃款。办案人员在当面征求被告人意见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于今年3月发布的《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向法院建议适用简化审程序。 在昨天的庭审中,主审法官就“是否清楚起诉书所指控的罪名”、“是否自愿认罪”、“是否同意简化程序审理”、“是否明白认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等问题,再次征得被告人肯定的答复后,决定采用简化程序审理此案,省略了被告人就指控事实进行供述、对控辩双方无异议证据的具体说明等程序,简化了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等程序。 被告表现积极获减轻处罚 最后,在控辩双方对涉案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法庭对此案进行了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不到两个小时。被告人金根发在最后陈述中,除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追悔莫及外,还对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其人格的尊重表示了感谢。 根据被告人金根发在该案中具有的自首、积极退赃、自愿认罪等从轻、减轻情节,法院最终作出了对其减轻处罚的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来源: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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