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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网费 少年砍杀爷爷奶奶
作者:高志海 刘云 发布时间:2003-09-23 16:34:20
17岁的小欣(化名)迷恋上网,为了索要网费,他竟残忍地用刀砍杀亲人。9月23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迷恋上网的小欣因急于寻找上网费,遂于 2003年6月15日23时许,在北京市通州区奶奶家中,趁奶奶(殁年65岁)、爷爷(64岁)熟睡之机,用菜刀猛砍两位老人头部,致奶奶失血性休克死亡,爷爷右耳廓及右腕尺侧被砍伤,作案后的小欣仅翻找到了2元钱。第二天凌晨小欣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犯罪时尚未成年,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及案件具体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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