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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宣威市委常委受贿被判15年
发布时间:2003-09-27 16:09:18
原宣威市委常委徐万朝,在任期间大肆为宣威市东华公司经理徐天福承揽工程合同,收受巨额贿赂。近日,曲靖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徐万朝有期徒刑15年。
现年41岁的徐万朝原系宣威市委委员、常委,曲靖市第一届人大代表,宣威市第二届人大代表,曾任宣威市榕城镇党委书记。 1999年初,榕城镇党委政府决定扩建镇第三中学,兴建第四中学,此工程被当地称为“三中四小”工程。期间,在当地颇具影响的宣威市东贸有限公司经理徐天福(因涉嫌9项罪名被曲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想把此工程揽到手,于是多次找到徐万朝,请他从中斡旋。1999年春节前的一天,徐天福从昆明换了7万美金送给了徐万朝。1999年5月5日,榕城镇的“三中四小”工程开标,徐天福以振兴建筑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但其所投二标段的标书不合要求成了废标。徐万朝第二天就主持召开会议,违规将造价470万元的二标段工程安排给徐天福承建。2000年1月,徐万朝利用职务之便,又将造价1400余万元的镇第三中学校园附属工程违规安排给徐天福承建。徐天福自然不会忘记关照过自己的“恩人”。2000年三、四月份的一天,徐天福打电话给徐万朝,说自己已换好了2万美元,让他下班到家里拿,徐万朝当天开完会后便到徐天福家拿走2万美元。2000年6月,徐万朝又在自家门口收受徐天福2万美元。徐万朝收受了徐天福的大量好处后,必然要为徐天福谋取更多利益。2000年8月,徐天福提出把原来签订的附属工程合同中的工程价款,按95定额下浮3%的结算改为按98定额结算,3%不再下浮。徐万朝便于9月2日授意有关人员代表榕城镇政府与徐天福签订了一份《结算补充协议》,将95定额下浮3%修改为按98定额结算,徐天福一下子从中赚到了数十万元。徐万朝把工程安排给徐天福承建,从中共计收受贿赂美元11万元、人民币12万元。 去年11月,徐万朝被曲靖市纪委“双规”。今年1月,该案件被移送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1月13日,徐万朝被曲靖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经过半年的侦查,6月3日,曲靖市检察院以徐万朝涉嫌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曲靖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徐万朝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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