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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遭怒视 砍杀恋人获死刑
作者:贾连春 发布时间:2003-10-24 15:47:44
在北京某公园杀害一对情侣的被告人郭海龙,10月24日,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4岁的郭海龙是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无业青年。他曾于2000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但其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反而继续大肆进行犯罪活动。2002年9月8日上午,他带着两把刀去北京某公园玩时,看见一对男女正在谈情说爱,便心生不悦。由于他总是在一旁偷窥,男青年便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谁想这下激怒了郭海龙,他走过去拿出随身携带的砍刀,二话不说将男青年砍倒在地,随后砍下树枝将男子尸体掩盖。在一旁的女孩吓得急忙逃跑,但没跑出多远就被郭海龙追上,连刺数刀,当场死亡。一对热恋中的青年男女就这样在顷刻间丧命。郭海龙在盗走两人的手机、随身听后逃离现场。 另据调查,郭海龙还于2002年春节前后,在北京市丰台区周庄子西口联防队治安岗亭盗窃了两部对讲机,价值人民币2400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海龙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两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郭海龙还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又已构成盗窃罪,且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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