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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实施轮奸 主犯被判12年
发布时间:2003-11-12 16:28:45


    昨日,湖北襄铁法院审结一起轮奸案,主犯丁海波被判刑12年。

  审理查明,7月5日,丁海波和7个朋友在随州一宾馆门前吃晚饭时,见4名女子从宾馆走出,遂强邀她们陪酒,遭拒绝后,8人强行将4名女子带入宾馆,一女子寻机离开,另3名女子却遭8人轮奸。当日凌晨4时,随州铁路民警接到

报案,将丁海波抓获。

  襄铁法院认为,刚刑满释放的丁海波伙同他人实施轮奸,应从重处罚,故判刑12年。

  另悉,另7名犯罪嫌疑人已有两人被判刑,5人尚在逃。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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