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强奸幼女娶为妻 于法不容被判刑
作者:宋红卫 徐英杰 发布时间:2003-12-10 09:18:59
女儿被奸污后,息事宁人的母亲竟然同意将孩子嫁给强奸犯,但法律是公正的,日前,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曹艾有期徒刑六年。
曹艾系睢宁县邱集镇农民。2001年7月的一天,曹艾采取欺骗手段将本村幼女鲁某带至家中。几天后,他采取暴力手段将鲁某奸淫。鲁某被奸后,几次从曹艾家中逃走,但都被追回。2001年6月16日,鲁某母亲陈氏在村里人劝说下同意了其女儿与曹艾结婚。骗取结婚证后,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002年7月31日,鲁某因不堪忍受曹艾的虐待,与其母亲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该起强奸案才浮出水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