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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抢劫屡作案 致人死亡终伏法
作者:毛彦功   发布时间:2004-01-29 08:32:57


    1月9日上午,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市湖滨区对严重暴力罪犯牛平军执行死刑。

    被告人牛平军,年仅21岁,但却心狠手辣,罪行累累。2002年7月4日,牛平军伙同被告人贺超军、宋芳芳(女)(另案处理)窜至灵宝市,以租车为名将王某驾驶的桑塔纳骗至三门峡市,当该车行至市区209国道涧河桥北沿河公路时,牛平军、贺超军持刀朝王某身上乱捅,致其当场死亡,抢走现金1800元及财物,将王某的尸体掩埋于涧河边泥潭之中。

    2002年10月6日晚,牛平军伙同张旭东窜至三门峡市区文明路东段,尾随某女中学生至一偏僻处,将该学生绑架,随后两人多次向该学生父亲打电话索要钱款。期间,张旭东将该女学生多次强奸。10月9日,两人在灵宝市提取勒索款时,张旭东被抓获,牛平军逃跑。

    另据调查,牛平军还分别于2001年6月16日和2002年9月17日,伙同他人抢劫钱财,并将三人致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牛平军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数罪并罚后,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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