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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搜身获3.5元一重庆低保员被判刑3年
作者:王义、黄豁 发布时间:2004-03-28 10:25:03
一名低保员在抓住两名乱张贴广告者后,竟强行搜去其3.5元钱。近日,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国海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张国海原是大渡口区钢花村居委会的一名低保员,因为每个低保员都要为社区尽一定的义务,他就负责清理辖区内楼房墙面上乱写乱画的字和乱贴的广告。2003年11月13日凌晨2时许,张国海从外面回家,走到自己负责清理的楼道处时,发现两个人正在张贴性病广告,张国海当场将其抓住,并从两个人身上搜出了仅有的3.5元钱。然后,张国海押着两人找到其雇主,要求雇主拿出400元私了,否则就交给“城管”处理。雇主答应了张,同意跟他一起到银行取钱,途中一乱贴广告的小个子报了警,张国海随即被抓获。 检察院以张国海涉嫌抢劫罪向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国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索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鉴于其一贯表现良好,且有悔罪表现,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宣布判处张国海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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