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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车祸死伤八人 弃车逃逸判五年
作者:赵富林 发布时间:2004-03-29 10:40:07
3月23日,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对2003年“10·16”重大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审判决,违章行车致四人死亡、四人受伤的被告人张英杰,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现年25岁的张英杰系山西省万荣县南张乡农民。2003年10月16日,张英杰驾驶海南三九汽车旅游租赁有限公司张学峰的解放牌大货车,沿209国道由湖北沙市返回万荣县。下午2时许,行至卢氏境内洛河大桥十字路口处,因车速高及采取措施不当,与由北向南行驶的灵宝市阳平镇郭铁轮的桑塔纳轿车相撞,又将在路南侧施工的拖拉机、空压机撞损,致使桑塔纳轿车内的帅武魁、胡芬丽和张鑫才当场死亡,郭铁轮受伤,同时将路南侧施工人员赵春才、李来方、张红帮和强秋格撞伤。其中,赵春才于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张英杰弃车逃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三门峡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认定,张英杰应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张英杰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造成四人死亡、四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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