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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骚扰前妻 行强奸被判六年
作者:王一雨 张斌 郭元鹏 黄广川   发布时间:2004-05-09 11:22:06


    5月9日上午,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强奸案,农民王某因两次奸淫离婚多年的前妻,被前妻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其六年有期徒刑。

    农民王某与女青年张某于1997年结婚并生育一子,1999年由于夫妻关系不合,经法院调解离婚,从此他们成了陌路之人。几年过去了,双方相安无事。今年初以来,王某却经常打电话骚扰前妻张某,并说一些下流话,前妻从此再不敢接他打来的电话。

    2月份的一天,王某终于打听到了前妻张某的具体地址,并想法配制了一把张家的门钥匙。2月22日晚上,他悄悄潜入张某家,打开了房门,采用暴力手段将正在酣睡的张某奸淫。见没有发生什么情况,王某心中窃喜,次日晚上,他再次潜入前妻家中将其奸淫。张某于是将王某告上法庭。而王某却认为对方曾是自己妻子,因此不能算强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奸淫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予以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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