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谎称卖外币骗巨款潜逃被判无期
作者:蔡宗谋   发布时间:2004-06-24 10:46:46


    6月22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洪锦英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8年4月初,被告人洪锦英打电话告诉广东省潮阳市郑某,称其有大量外币要卖。同月,郑某通过银行汇给被告人洪锦英人民币1322.76万元,欲向其购买港币1200万元。洪锦英只通过“地下钱庄”汇港币300万元到郑某香港的账户上,将剩余990余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并于当晚从厦门乘飞机潜逃到菲律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