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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机保号业务"不保号 用户要求归还原号码
作者:王悦   发布时间:2007-07-30 10:22:17


    手机号码“停机保号”是中国移动公司的一项增值业务。用户申请停机,暂停使用各项移动通信业务,并交纳相应的费用后,移动公司可为其保留原有号码。但用户王先生再交纳了“停机保号”业务费用后,移动公司为其停了机,却没有“保号”。为此王先生一纸诉状将中国移动公司西客站营业厅告上了法庭,要求其立即归还自己的手机号码。日前,北京丰台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先生起诉称,2007年4月21日,其在中国移动西客站营业厅为自己139****7777的手机号码办理了的停机保号业务,期限6个月,费用30元,停机保号期限为2007年5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但2007年6月7日,当王先生再次到西客站营业厅处要求办理该号码开通手续,却被告知此号码机主不是王先生。几经向中国移动公司投诉未果后,王先生认为,西客站营业厅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起诉要求中国移动公司西客站营业厅立即停止139****7777现在用户的使用,并将该号码归还王先生。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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