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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湿滑顾客摔成植物人 商场遭74万元索赔
作者:姚德勤 龙锋 发布时间:2007-08-16 15:28:52
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商场地滑而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彭某家属起诉商场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4万余元。
2006年8月22日晚,永川商人彭某携妻子、岳父等人一行到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商场购物,晚上9点10分左右,商场开始做关门前的地面清洁,因地板湿滑,彭某在商场二楼下楼时摔倒在步行梯上,耳内出血,处于昏迷状态。其亲属和商场保安立即同120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将彭某送至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经诊断,彭某被摔成重型脑伤、双侧额顶硬膜下血肿、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底骨折、外伤性癫痫。虽进行了两次手术,彭某也没有苏醒,完全成为了一个植物人。 彭某的家属认为彭某摔伤与该商场地板湿滑有极大关系,责任在于商场管理不善,要求商场解决彭某医疗费等赔偿问题,商场则认为与自己没有关系。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彭某的家属于2007年8月14日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商场告上法院,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补助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49401元,并要求商场给付后续医疗费和残疾器具费等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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