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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电话印错遭侵扰而索赔 出版方称编校合格
作者:戴怡婷   发布时间:2007-08-22 11:14:32


    矿山机器公司的电话被误印成为医院电话,寻医问药的人侵扰不断,矿山机器公司苦不堪言,日前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出版社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原告焦作市同鑫矿山机器有限公司诉称,原告作为知名企业产品远销全国各地,但从2005年8月以来,无论上班下班期间,每天接连不断的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话,询问“焦作市人民医院”。后经原告查证,该公司的服务电话为被告所出版的图书《中国医疗卫生机构名录》中误印作“焦作市人民医院”。现由于电话侵扰无法正常经营,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出版社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10万元。

    被告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则辩称,《中国医疗卫生机构名录》中确实将被告的电话印刷成“焦作市人民医院”的电话,但是印刷错误仅七位数,而该书共八百万字,印刷错误率仅一百万分之一,而根据相关规定,印刷错误小于万分之一就属于编校合格,故而,《中国医疗卫生机构名录》属于编校合格。此外,《中国医疗卫生机构名录》属公益性书籍,其数据由卫生部组织的各级政府提供,故而被告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不应该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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