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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11次增加销售环节低进高出赚差价获刑
作者:郑妍   发布时间:2007-08-23 15:18:44


    利用职务便利,故意增加销售环节,采取低价进高价出的手段侵吞公款25万元的某国企设备科高级工程师徐正官,8月23日被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43岁的徐正官系某国企设备科高级工程师。2001年1月至2006年6月,徐正官在担任某国企设备科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期间,见采购机械配件有利可图,即借用他人身份证,私下注册成立上海集掖工贸有限公司。徐正官利用负责大型养路机械维修及设备、配件采购的职务便利,采用增设集掖公司销售环节的作案手段,先后11次以集掖公司名义向供货商购买设备及配件,货款共计人民币22.5万元,尔后提高所购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价,直接或通过某物资供应站销售给本单位,货款共计人民币53余万元。扣除其他费用人民币4567元、涉案税金人民币2.5万元,案发时尚未占有的人民币22万元,徐正官实际侵吞本单位购货款计人民币25万元。2006年10月25日,徐正官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认为,徐正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增加供销环节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以处罚。徐正官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综合其他情节,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原判根据徐正官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故上铁中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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