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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为琐事争吵 赔款人不服“私了”协议索要10万
作者:李慧   发布时间:2007-09-26 15:41:15


    日前,北京市海淀法区人民院东升法庭受理了一起原告潘先生、翟女士因不服与被告张女士签订的赔偿协议,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张女士返还赔偿金97935.5元一案。

    原告潘先生、翟女士诉称,潘先生与翟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张女士是邻居。2005年7月25日晚间,潘先生与张女士因为琐事发生纠纷,张女士捡起砖头打向潘先生的头部,潘先生用手挡时碰到张女士,张假装晕倒。

    事后,张女士多次到潘先生单位闹,说看病花了1万,天天治病,又骨折了,必须给10万元,如果不给就让单位开除潘先生。最后,潘先生在张女士的威胁下和其亲属一起将10万元送到张女士家中,双方在赔偿协议上签字。

    但随后,潘先生、翟女士发现张女士身体根本没事,索要10万元是敲诈勒索,故起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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