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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他人举报儿子盗窃 父亲打伤村民被判赔偿
作者:王莉   发布时间:2007-10-11 09:49:13


    因为怀疑他人举报自己的孩子盗窃,刘合(化名)与对方发生口角,争执中将人打伤。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刘合赔偿伤者张会(化名)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4000多元。

    原告张会与被告刘合同是房山区某村的村民。今年夏天某日傍晚,刘合因怀疑张会举报其子盗窃,与张会发生口角,后刘合用喷雾器杆将张会打伤。张会经医院诊断为“唇部皮裂伤,多发软组织损伤”。后公安部门对刘合作出行政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张会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要求刘合赔偿经济损失共计6000多元。

    法院审理中,刘合辩称,其与张会发生口角的起因是张会诽谤、诬蔑其子盗窃,且当天是张会先拿铁锹要打他,他才用喷雾器杆打的张会。故不同意张会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合怀疑张会举报其子盗窃,理应通过正当途径找有关部门解决,但刘合在与张会发生口角时将张会打伤,为此应对该纠纷的发生负全部责任,赔偿张会因伤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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