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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教授参加研讨活动后脑出血 状告邀请单位索赔10万
作者:杨瑞   发布时间:2007-11-07 11:50:50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74岁的魏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诉北京天泰源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医药费及护理费共计97243.68元。

    原告魏教授诉称,原告自2001年初退休后就不再参与系和教研室的工作。在2002年上半年,魏教授数次被约参加天泰源医药技术开发公司救脑宁注射液的研讨工作。2002年7月26日早晨,魏教授告诉家人今天还开会,有车来接。8点左右,魏教授被天泰源公司的车接走,下午5点左右,魏教授由天泰源公司的汽车送回来,刚进门坐到沙发上,立刻就发生脑出血。自那时起至今,魏教授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花费医药费、护理费等超过百万,除去公费报销部分,仍有自费住院医药费88199.37元,护理费106288元,家属为照顾魏教授而发生就近租房费和旅店费48346元。

    原告认为,魏教授当日是为天泰源公司提供了无偿的顾问研讨活动,从医学诊断上,此病的诱因有过度劳累,虽天泰源公司及魏教授本人对魏教授的发病均无过错,但魏教授发病是为天泰源公司提供无偿研讨所致,作为受益方的天泰源公司应对其承担补偿责任,故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现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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